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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校欲自设“陆生”奖助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1:22  金羊网-新快报

  “陆生”赴台存在诸多限制

  据新华社电台湾当局教育主管部门宣布“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后,台湾高校招收“陆生”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办法中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主要包括:招生数额设有上限;不编列预算作为“陆生”奖助学金;“陆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兼职工作;“陆生”不能参加台湾的公共性“健康保险”福利体系等。

  台湾大学主任秘书廖咸浩对记者说,相关办法“偏严了”,可能对招收好的“陆生”会有影响。“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能不能招到好的学生。”他说,关于“限制”,主要是相关配套,比如奖助学金的问题。廖咸浩表示,关于募款设立“陆生”奖助学金,台湾大学从学校层面没有统一安排,将由各招生系、所自行决定是否筹款、如何筹款以及具体的设立办法。对于“陆生”不能参加台湾“健保”体系,有台湾高校负责人表示,“把人找来念书,不能丢着不管”,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邀集民间保险公司,为“陆生”设计学生保险。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吴清基5日就此表示,由于“陆生”父母没有在台湾纳税,“陆生”不能享有“健保”,但可买商业保险和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关于“陆生”在台就读期间不得从事专、兼职工作,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人士具体解释说,“陆生”来台不能打工,就是不能从事劳务工作,包括不能担任研究助理。对此,台湾世新大学校长赖鼎铭认为,不能担任研究助理“不只陆生学习上有损失,也是教师的损失”。

  此外,根据办法规定,赴台就读的“陆生”须提供财力证明。据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初步规划的金额数是10万元人民币,但定案要等到具体的招生简章“出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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