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权柄的人得更小心了,除了明显的贪污受贿,相对灰色的渎职侵权,也已被视为一种严重腐败现象,将予以特别打击。
日前,权威部门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突出问题。
中纪委会议要求严肃查办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里,打击渎职侵权行为是中央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突出的组成部分。年初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五个“严肃查办”,第一类即“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
下半年,反渎职侵权工作持续升温。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主办的“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吸引1000多个单位约10万人参观。
10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继2009年10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上会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披露,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其中重特大案件3019件,同比增加9%;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同比增加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
三鹿奶粉案多名官员被查
12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针对近年特别突出的食品安全事故,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
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因监管缺失,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以及该市分管畜牧、食药监、质监等部门的负责人,均免职或辞职。
现行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犯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按新刑法草案,食品安全监管渎职,最高可处十年徒刑。
这一举措也正呼应目前的工作要求,即重视解决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处罚偏轻问题。根据部署要求,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检察院要依法提出抗诉。
相关法律应用问题仍有待研究。除处罚偏轻外,渎职侵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数罪并罚、徇私舞弊和损失后果认定、侦查与审判管辖衔接等问题,需要及时作出司法解释,或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
查处渎职突破反腐工作格局
查处渎职侵权突破了一般的反腐工作格局。按一般分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检察机关查处犯罪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办案需要,也可组织由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建立由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查处重大复杂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工作规程也被要求研究制定,以推进专案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强调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对压案不查、非法干预和阻挠办案、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据《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