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机构日前正式启动采认大陆学历,并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2011学年度即今年9月将有首批大陆学生去台就读。
据悉,赴台大陆学生需提出10万人民币的财力证明,大陆学生赴台后可以转系或转学,但不得“降转”,即大二要转系或转学时,不能转到他系或他校一年级就读。
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台湾地区公立大学不能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班,只限硕、博士班招收大陆学生;私立大学则可以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班。台教育主管部门将依学校教学资源条件、招生名额及优势、学生辅导机制、两岸交流等因素,审查学校提送的招生计划,择优核定系所招生名额。
未来获准招收大陆学生的台湾学校将组成联合招生委员会,编印招生简章并进行招生宣传。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目前预计在今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额,3至5月办理硕、博士班招生工作,4至7月办理学士班招生工作。 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