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日前公布了201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十大典型案件的迅速侦破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2010年2月11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12·2”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主犯陈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经查,2009年4月,在校大学生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QQ和潘某联系,让其帮助租用境外服务器空间,开办手机淫秽网站。陈某某利用该网站上传淫秽图片570张,提供链接淫秽视频1389部。陈某某还通过为他人做广告推广,获利9268元。潘某明知陈某某开办淫秽网站,仍为其提供租用境外服务器空间,注册、变更域名及解决技术问题等帮助,并收取4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