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拆改房屋”要立新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1:53  现代快报

  《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近日,根据苏州人大2011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苏州住建局起草了《苏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针对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防治管理和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起草相关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1月10日前登录苏州住建局网站,阅读《草案》并反馈意见至苏州住建局法规处(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39号,电话:65119303)。

  装修“砸墙敲窗”要申请

  《草案》规定,拆改房屋墙体、柱、梁、板等构件;在房屋主体结构上开挖壁龛、门窗、洞口或者扩大原有洞口尺寸;在建成房屋下建造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面标高;改变房屋用途导致增大荷载的,或在楼板、屋顶上砌筑墙体之前,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许可。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遭受地面沉陷、地震、台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后损坏,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改变原设计结构或者改变原设计用途的房屋,在办理交易过户时,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文书。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装修时擅改房屋的主体结构,敲掉承重墙、甚至承重柱的行为经常发生,由于这些行为会对房屋使用的安全性、耐久性产生很大影响,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房屋出现裂缝,造成房屋破损,因此凡是要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都要经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严格把关,以消除安全隐患。

  公共建筑需安全鉴定

  根据《草案》,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投入使用的;因施工、堆物、撞击等危及房屋安全或因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情况,需继续使用的;在已建成房屋上安装大型广告牌、设置水箱、水池、铁塔、花园、游泳池等设施、设备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宾馆、洗浴、饭店、医院、商场、影剧院、交易场所、体育场所、学校、文化娱乐场、舞台等公共建筑及设施3年内未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到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进行隧道、桩基、爆破、开挖深基坑与新建大型建筑、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施工区周边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房屋保全鉴定,并按照安全施工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据了解,由于目前条例还在起草阶段,罚则部分的条款还需进一步讨论确定。

  王怡径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