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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高明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梁瑞强诬告陷害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瑞强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与梁瑞强共同实施诬告陷害犯罪的梁伟雄、林建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和1年4个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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