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郑州今起实行商品住房限购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2:21  郑州晚报

  昨日,我市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南京等大中城市之后,正式推出楼市“限购令”。晚报记者 徐刚领

  新政·解读

  《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称,自2011年1月6日起,在本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如图所示的“限购区域”)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A。哪些人可以在“限购区域”购房

  “新政”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人口过密区域(即“限购区域”)的购房条件及数量都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如图所示)。

  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

  同时,我市将根据房地产运行情况,对住房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并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后,对外公布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该限购政策不含各县(市)、上街区。

  B。对签订购房合同的新要求

  限购期间,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上述证明复印件,核实《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登录限购商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同时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C。对执行中的违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违反本通知规定,或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抑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暂停其网上销售,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据悉,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均应按本通知执行。

  新政·配套

  加大政策实施力度

  严格考核问责机制

  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督查,对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和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调整契税优惠政策

  鼓励家庭自住购房

  对购买普通住房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延长缓缴政策执行期

  支持中小套型住房建设

  凡2011年6月30日前,按照我市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认定要求开工建设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开发企业做出缓缴书面承诺后,除墙改基金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建设劳保费等政府性基金,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加快住房项目审批

  切实增加有效供应

  我市将加大对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新政”作用有多大?

  市民五问“限购令”

  2010年4月底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提到“限购令”,随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南京、杭州、宁波、温州、苏州、厦门、三亚、海口、福州、兰州等多个城市先后推出楼市限购政策。虽然,部分城市在该政策中都注明“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多个城市的“限购令”不仅会继续执行,而且会严格执行。

  此时,我市推出楼市“限购令”,对于抑制快速上涨的房价到底有多大作用,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分歧不小,有人认为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有一定作用,有人却担心此举可能推高二环外的房价。

  晚报记者 徐刚领/文 马健/图

  桐柏路东侧的一在建楼盘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房地产信息档案管理相对比较分散,未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无法有效地对居民原有住房状况全面掌握;结合郑东新区外地人购房比重偏高、入住率偏低,老城区人员密集、扎堆现象严重、交通压力极大的实际,拟通过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来抑制投机投资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推出了楼市限购举措。

  并且,我市大力支持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增加有效供给,最大程度上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对郑政文〔2010〕143号规定的各项费用缓缴政策执行期延长至 2011年6月30日。同时,我们初步确定的《郑州市“十二五”住房保障建设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38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604.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80.8万平方米,以早日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

  二问:“限购令”如何落到实处?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通知规定,或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房管部门将暂停其网上销售,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承担;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房地产登记机构要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预告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限购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要在售房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

  三问:人口过密区域的楼盘本来就不多?

  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有记者提出,我市人口过密区域的楼盘本来就不多。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区域内的新建楼盘并不少。并且,这个区域之内将来还会进行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还有很多楼盘将要推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人口过密区域的楼盘包括康桥金域上郡、升龙国际中心、康桥溪山御府、正商幸福港湾等。

  四问:“限购令”能否抑制高房价?

  去年房地产第二轮调控来袭,国内十几个城市出台了限制居民购买商品房的政策。不过,仅从房价来看,并未就此打住上涨的脚步。

  昨日,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秘书长赵进京说,郑州市此举是为落实国务院调控政策,符合国家要求。另外,这也是平民怨的具体措施。不过,这种手段也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并非市场手段。抑制房价还是要从“病根”上下工夫,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当解决土地供应结构和产品供应结构问题,着重解决中间层的住房问题。

  现在支撑房价的是刚性需求,大家买房觉得比存款强,这是一种投资渠道。“这项政策对于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有一定作用。”赵进京说,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也有一定的影响,毕竟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少位于人口过密区域。他认为,国家是希望房地产市场不冷不热地发展。太热,会伤百姓;太冷,会伤经济。

  五问:会不会助推二环外房价?

  昨日,郑州市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说:“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是将新购房户向外撵,也有缓解市中心交通压力的要求。目前,还看不出来对房价有啥影响。我很担心,这些一来,会不会推高二环以外的房价?”苏先生认为,人口过密区域内楼盘的成交量有可能萎缩,购房竞争会变得不再那样激烈,对于缓解过快上涨的房价有一定作用。但是,郑东新区、郑汴产业带等区域的楼盘价格可能更高。就置业而言,郑东新区是外地人到郑州的首选目标。

  市民牛女士说:“我的家就住在北环之外,我今后是不会在人口过密区域内买房的,交通太堵了。我倒是想在郊区买房,可别这样一来,将二环外的房价推高起来了。”牛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限购 住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