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王松波
打造中原经济区,法院应该做些什么?昨日,在省高院召开的护航中原经济区司法论坛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打造中原经济区,与法院密不可分。
要保护外来投资者,为中原经济区护航,就要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首先要从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入手。
推广
要出去推介河南的司法环境
外来投资者少,外国人少,除了引资力度小外,仔细想想,和法院也有一定关系。
到某个地方投资,外商最关注的是3个问题,顺序依次是: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投资回报率。其中,财产安全与法院关系密切。
这就是司法环境。
这也说明我们法院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有密切联系。以前看矿难新闻,山西、河南矿难频发,除了痛心不觉得什么,现在看来,与法院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打造中原经济区也与法院有密切联系,要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从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入手,不能外商来了搞差别待遇,要打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下一步,省高院也要像工商局、招商局一样,组织人员到昆山、东莞等外商集中的地方搞司法环境推介会,告诉大家,河南的司法环境并不差,法院也很好。
举措
严打保护伞 维护社会稳定
省高院刑一庭庭长潘家玲表示,作为法院系统,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中原经济区提供一个健康、安定的社会环境,为中原经济区的顺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衡量一个地方的治安形势,离不开一个重要指标,即该地区的黑恶势力犯罪形势。
实践表明,一个地区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刑事发案率就会相对下降,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一般都能够有序运行,人民群众安全指数显著提升。
可以说,黑恶势力对一个地方的危害是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
在中原经济区发展的过程中,只有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严打保护伞,才能为中原经济区创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原经济区和谐发展。
程序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
许昌中院院长梁开生表示,对于各类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都应当列入专项活动范围。
他还建议,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涉及中原经济区发展的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建设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对经营困难的外来投资企业要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把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绿色通道。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降低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切实加强诉前保全工作。对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的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款等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适用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