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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极生悲 元旦喝喜酒“喝”进拘留所

  华西都市报讯(罗凯君记者罗暄)元旦节喝喜酒本是好事,可内江资中一男子参加朋友儿子的婚宴,席间开怀畅饮,酒后驾车撞伤行人,剩下的假期只有在拘留所里度过了。

  1月1日下午6时许,资中县城中央大街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驾驶员邱辉得涉嫌酒后驾车。随即对邱辉得的血液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157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近一倍。

  据邱辉得交代,元旦当日他到一朋友家里喝喜酒,饭后,他送朋友张某等4人到城南去办事情,将过马路的范女士撞伤。

  根据邱辉得醉酒驾驶肇事的违法事实,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罚款1500元,暂扣肇事三轮摩托车;并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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