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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了14年 索赔64万

  救救被关精神病院14年的父亲 追踪

  郭元荣“被精神病”14年事件曝光后,有网友质疑郭元荣被关进精神病院的过程是否合理合法,其中公安局的处置方式是否妥当。此外,郭元荣家属目前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64万元的赔偿。

  公安局的解释

  昨日上午,湖北竹溪新闻网刊登了一则消息,就郭元荣“被精神病”的事件进行了说明。消息中说,“本网记者了解到,自1995年至1996年,郭元荣以举报为名,多次用投寄信件、拍发电报方式,侮辱诽谤、攻击诬陷他人。”

  竹溪县新闻科一工作人员昨日对成都商报记者说,昨日上午县公安局才将材料送到新闻科。竹溪新闻网的消息是由外宣办发出,大部分根据县公安局提供的材料写成。

  上述消息对郭元荣的精神鉴定及送医的情况进行了解释:公安机关按原刑法第145条规定进行了侦查,发现当事人精神异常,郭可能因个人婚姻破裂而造成心理失常,遂送往十堰市茅箭医院精神科(现鄂西北精神病鉴定中心)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无责任能力”,属顽固、不可痊愈精神病。1996年11月28日,经其妹郭巧云同意对其办理精神病治疗入院手续,故送精神病医院治疗。期间,其家人担保接回照料,但因病情不稳,又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疗至今。

  家属“不想再追究”

  昨日下午,郭元荣的弟弟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提到家属并未埋怨,“当地政府很重视这件事,也很积极认真地总结。”郭的弟弟反复强调“感谢政府感谢党,感谢各位关心我们的网友和媒体”。不过当问到刘喜洲当初的举报内容和进入精神病院的经过,郭元荣的弟弟称自己不了解当时的情况。

  郭元荣的弟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目前郭元荣在家休息,由其妹妹与母亲与县政府协商相关的赔偿及工作事宜。郭元荣只想在家里平平淡淡地过正常的日子。对于入院以前举报的内容也不想再追究了,出院以来被举报人也没有与家人联系过。

  此外,郭元荣家属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64万元的赔偿,目前双方正在商讨此事。“64万是根据国家标准算出来的”,郭元荣弟弟透露。

  据网帖叙述,郭元荣“被精神病”14年事件的缘起,是其举报原单位竹溪建设局局长刘喜洲。成都商报记者根据郭元荣家属提供的线索,又经多方打听得知刘喜洲目前在十堰市市政建设公司下属的十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但记者没能联系上刘喜洲本人。

  成都商报记者在十堰市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看到,此公司于2001年11月6日注册,刘喜洲任其总经理。成都商报记者 郭晶晶 孙晨钟 实习生 吴林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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