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罪犯刘爱兵,2010年12月31日上午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09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刘爱兵与刘必方发生争吵,刘爱兵抢过刘必方手中的木锄头棒,猛击刘必方头部,将亲生父亲打死。刘爱兵继而认为父子不和、家庭贫困是同村部分村民导致刘必方贱卖家产所致,故迁怒他人,遂又持鸟铳、柴刀杀死乡亲10人,并在杀人过程中放火,烧死3人、烧毁6栋房屋及大量其他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9712元。
据查,刘爱兵有精神病史,死者中有刘的父亲,其余死伤者均为刘的近亲属。
(新华社 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