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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 农民在村里也能逛“购物中心”了

  购物中心至少辐射3个行政村

  既卖日用品也提供小农具维修

  承办企业须有商品配送中心

  5年内,全省八成以上农民在村里也能逛购物中心了。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四川省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草拟完成,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根据该草拟方案,到2015年,全省将力争建成10000个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占村村农家店的比重将达到30%以上,辐射80%以上的行政村,且全部实行联网销售服务,商品配送率、统一结算率均达到100%。

  根据该草拟方案,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将集日用消费品销售、农资销售、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收购和农技服务、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综合服务为一体,还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实现服务集成化。省商务厅表示,这就相当于是村里的购物中心。

  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在选址上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草拟方案,综合服务中心必须交通便利,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场镇3公里以上,且方圆3公里内无类似的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上要辐射3个以上的行政村,服务人口一般应在2000人以上,必须通电话和宽带。

  村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销售的商品主要有日用消费品、家电、非处方药品、农资、农机具、小五金、小型建材、通讯信息产品、文化及音像制品等,原则上每个中心不得少于其中三类。商品收购上则视条件开展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在服务项目上主要有农技、科普、信息咨询、职介、交通票务代办、代收代支、网络视频、以物换物、家电小农具维修等,但还要视当地农民需求状况设置服务项目,每个中心类别不少于5种。

  在建设主体上,草拟方案要求,原则上一个县(市、区)选择1~2家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企业必须有商品配送中心或在建的配送中心。而无符合条件承办企业的县,则要积极引入和支持企业跨县、跨地区开办。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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