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劳动法专家:工伤索赔路漫漫根源在于法律规定的程序太繁琐

  昨日,成都商报报道了宜宾珙县的刘明祥艰难的工伤索赔路之后,引起法律界很大关注,也引起有类似经历的一些当事人的共鸣。中国劳动法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谢德成教授指出,这些并非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根源在于法律规定的工伤及相关程序太繁琐,这在学界及社会上早已引起很大关注。

  走工伤程序究竟有多复杂?昨日,刘明祥的代理律师在查阅大量法条后,梳理了一份“清单”。如果一个人因工受伤后,按照“清单”上的程序走完,可能将经历三四年甚至更长。“有的单位钻法律空子,甚至借此恶意拖延劳动者。”律师指出,这种现象必须改变。

  法学界声音

  针对刘明祥案,中国劳动法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谢德成教授首先明确指出,这并非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根源在于法律规定的工伤及相关程序太过于繁琐,这在学界及社会上早已引起很大关注。

  针对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谢教授称,新规定对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进一步进行了区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进行认定,对于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则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但有法学界认为,此规定虽然程序公正了,但因工受伤的一方当事人却要走更长的路,不利于保护受伤一方的权利。

  专家建议:

  法院应用简易程序审理

  可建立社会救济金

  谢教授称,此次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旧的工伤保险条例,在期限上有所进步,之前对工伤认定需要60天,现在只需要45天。最大的问题出现在起诉到法院的案子,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缩短判案时间,但只是一个内部要求,没有上升到立法这个层面。为此,谢教授建议,工伤认定是带有人身性质的权利,一旦起诉到法院,法院不应该像审理民事案子那样走那么长的程序,而应该通过简易程序来审理这些案子,这样能及时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另一方面,可以建立一个公益性质的社会救济金,由社会救济金先垫付给那些急需治疗和生活补助的受伤当事人,再由社会救济金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工伤程序“清单”

  “花三四年走完所有程序 对劳动者权益损害大”

  走劳动关系确认程序要花费近一年时间

  发生工伤事故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行政部门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但是,如果单位否定存在劳动关系,将面临走劳动关系确认程序,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60日内作出裁决);如果不服仲裁决定,15日内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a、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 b、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对一审不服,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通过诉讼确定劳动关系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律师指出,在工伤认定这一步,若单位拖延程序,则劳动关系的确认需要近一年才能认定下来。

  对工伤认定不服 可复议也可诉讼

  工伤认定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若对复议决定不服,15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为3个月,二审为2个月。律师称,走这一程序,将耗时六七个月。

  如果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为3个月,二审为2个月。

  鉴定不服还可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异议程序走完后,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60日内作出);对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60日内作出)。

  单位不赔还要走程序

  如果单位不愿赔偿,劳动者还需要提起劳动仲裁(60日内作出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一审(a、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 b、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对一审不服,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不履行判决,还将走申请执行程序。走完这些程序,耗时近一年,且还无法确定能否执行。

  律师称,如果遇上有的单位恶意制造诉讼中止、中断事由,加上每个程序的中间间隙时间,走完以上所有程序,将花费三四年时间甚至更长,“这样,对劳动者的权益将造成极大的损害。”

  个案故事

  工伤索赔路走了四年多 他盼着有个结果

  昨日,刘明祥艰难的工伤索赔路经成都商报报道之后,引起有类似经历的一些当事人的共鸣。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称,他所代理的艾登卫工伤认定案,走了4年多,至今没走完。

  法院的判决显示,艾登卫曾是一名公交车司机,2006年5月7日,他在调度室等待发车工作指令时,被在公交车总站内经营餐馆的案外人王某打伤。事情起因是,艾登卫停靠公交车的位置引起王某不满,王某认为其停靠车辆的位置影响了餐馆经营。

  事发后,艾登卫案走上了漫长的工伤索赔程序:2006年12月25日,艾登卫向当时的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07年5月11日,市劳保局作出艾登卫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的决定。艾登卫向当时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7年7月14日作出维持市劳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艾登卫向成都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成都中院2007年撤销市劳保局的工伤认定,并要求市劳保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艾所在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2008年作出撤销市劳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市劳保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008年4月25日,市劳保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艾登卫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艾登卫不服,向成都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成都市政府于2008年6月1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市劳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艾登卫不服,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金牛区法院作出行政判决,撤销了市劳保局0652号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市劳保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成都中院维持了金牛区法院的判决。

  2009年2月13日,市劳保局再次作出工伤认定,认定艾登卫于2006年5月7日所受伤害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成都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成都市政府维持了市劳保局的认定决定。

  公司又起诉到成都中院,成都中院维持了市劳保局的工伤认定决定。随后,公司再次起诉到省高院。省高院于2010年1月5日,维持中院的一审判决……至今,艾登卫的工伤认定之路还没有走完。

  “走了好几年,现在都还没完。” 昨日,已回老家的艾登卫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他说,没想到要走这么久,当初律师表示,只要起诉到法院,赔偿就可以下来。艾登卫说,2006年受伤后,他就丢掉了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后来他回到老家务农,对这个案子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关心,但他还是希望这个案子有个结果。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杨小波

  热线互动

  工伤那些事儿

  86613333-1听您讲述

  如果你是工伤受害人,你是否有类似经历?你如何看待工伤程序太繁琐问题?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今日,成都商报开通热线电话86613333-1,倾听你的声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