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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境执法克难碰硬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5:05  浙江日报

  记者 吴妙丽

  本报讯 俞永炎在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蹲点快3个月了,他的工作单位是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但现在的身份是省里首批派驻6个大型污水处理厂的特派环保监管员之一。

  特派环保监管员制度,是我省2010年9月份开始在环境执法方面实施的一项创新,有望在全省推广。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力求环境执法更深入,更好地促进各地治污减排、转型升级。”省环保厅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0年6月,省环保厅出动7个检查组,对全省96家重金属排放企业、42家污水处理厂、46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9月份,10名厅局负责人带队对各市进行了现场督察,并向各市政府印发了反馈意见。截至2010年底,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万余家,查处案件3004件,挂牌督办案件45起,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0年,省环保厅创新之举不断。首次启动了限批措施,对绍兴县的印染化工、富阳市的造纸行业实行了区域限批。这意味着,两地相关行业的污水排放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控制要求之前,杭州市环保局、富阳市环保局不得新批相关项目。

  经过努力,绍兴县共有45家企业淘汰落后和非法产能908台(套)、印染加工产能7.1亿米,否决污染项目23个,对印染、化工等140家企业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并已于2010年10月“摘帽”。富阳市则开展了第三轮、第四轮淘汰关停造纸产能工作,2010年全年累计淘汰关停造纸生产线205条,合计产能达237.11万吨。目前,富阳市已完成整治。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省环保厅2010年加强了以建设项目为重点的环境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面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专家评价与公众评议“两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从严控制高消耗、高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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