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1月5日电
记者 包璇漪 通讯员 张银燕 钟轩
备受关注的乐清一银行分理处主任醉驾冲卡撞死执勤协警案,今天在温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李达提起公诉,受害协警赵海峰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98万余元。法庭上,醉驾者李达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没想到,一瓶酒害了两个家庭。”
2010年8月10日晚,乐清交警大队虹桥中队在虹南线蒲岐镇东门外地段设卡查处酒驾等违法交通行为。19时50分许,乐清市农村合作银行南岳分理处主任李达驾驶一辆马自达轿车进入该地段。执勤民警拦车示意检查,不料李达驾车冲入卡带,左侧车头撞到正在执勤的协警赵海峰。赵海峰被撞飞后扑倒在地,因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当时,李达停车后被控制,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属醉酒驾驶。
在庭审中,李达自述,当晚喝红酒后没找到代驾,心想酒店和家里只有50米路,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了。他是第一次酒后碰到警方设卡,心里很害怕,冲卡后,突然发现前方10米处有人,马上打方向盘,还是撞飞了赵海峰。
当天6位温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