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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通报校园伤害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6:2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省教育厅近日通报了发生在2010年12月省内几起校园伤害事件(共导致4名学生死亡),同时要求,省内各学校要在学生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并会同公安机关在学校收缴管制刀具,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省教育厅通报的这几起校园伤害事件分别是:2010年12月7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名学生在宿舍被陕西国际商贸学院1名学生捅伤,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2010年12月7日23时至次日9时,西安现代工程技术专修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一女生,被同寝室4名学生多次殴打致伤;2010年12月10日,商洛市板桥初级中学八年级2名学生因琐事发生斗殴,1名学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另1名学生捅伤,导致受伤学生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12月11日,延安市实验中学初三年级18班1名学生,在宿舍被同寝室1名同学用水果刀扎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12月15日,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一中学初二年级2名学生因琐事发生争执,1名学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另1名学生捅伤,导致受伤学生抢救无效死亡。

  省教育厅在通报中表示,这几起事件充分暴露出部分学校在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缺失和重大隐患。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化解,消除隐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会同公安机关在学校收缴管制刀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文明交往,杜绝因安全意识不强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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