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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任酒驾冲卡撞死协警 当事人称每天都做噩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6:30  温州网

  核心提示:

  

银行主任酒驾冲卡撞死协警当事人称每天都做噩梦
温州中院庭审现场,被告席上为李达。 唐克龙 摄

  温州网讯 一名29岁的银行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曾被评为乐清优秀共产党员,前途一片光明,这一刻,他却因酒驾撞死人,垂头站在被告席上,头发斑白。

  另一位一名29岁交通协警,大学毕业,立志成为光荣的交警,这一刻,却已与亲人天人永隔。他年过半百的母亲,在庭外捧着他的遗像悲痛欲绝。

  昨天,去年8月发生在乐清市蒲岐镇的信用社主任醉酒驾车冲卡撞死协警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受害协警家属庭上索赔198万余元。

   离家只有几十米了

  昨天上午9时30分,庭审现场,气氛凝重。肇事人李达戴着手铐被带上被告席,他表情平静,头发斑白。

  公诉人说,去年8月10日晚7时50分许,李达醉酒驾驶马自达轿车途经蒲岐镇水管所附近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他意图冲卡,在车辆前行中,车头左侧撞到正在卡口执勤的协警赵海峰,将其撞飞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后又弹出飞扑在地。李达停车后被在场人员控制。后赵海峰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随后进入公诉人询问程序:

  公诉人:“看到卡点时,你有无踩刹车?”

  李达:“当时卡带前没人,我心里慌张,怕受处罚,怕查到对工作有影响,又想还有几十米就到家了,就想开过去。”

  公诉人:“有没有想到会撞到工作人员?”

  李达:“这个过程就几秒钟,没有看到卡带区有人。车到卡带末尾时,突然有人从路中间背对着我走过来。我赶紧往右打方向盘,踩刹车想避让,但车头左侧还是碰到他的背部。”

  公诉人:“发现撞人后,你是怎么做的?”

  李达:“当时边上没其他人,我主动下车,大声呼叫。”

  一瓶红酒害了两个家庭

  李达承认,事发前,他喝了红酒,750ml一瓶大约剩三分之一。喝酒时,曾有朋友短信提醒他要查酒驾,但他没看到。他还承认是在乐清跟熟人学会开车后,去江西考的驾驶证。

  庭审中,听到受害人家属要求对其处以重刑并索赔198万余元时,李达一度哽咽。李达说,他父母都是农民,当初还是借钱供他上的大学。2005年工作后,他从柜员做起,后担任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南岳分理处主任,还被评为乐清市优秀共产党员。他激动地忏悔:“我想向他家人道歉。由于我的过失,给他们造成痛苦,我很愧疚。在看守所100多天,我每天都做噩梦,内心煎熬,头发一下子变白了。”

  李达说话时,庭下传出受害人母亲的悲惨痛哭声。受害协警的代理律师说,受害人赵海峰2007年大学毕业后受聘为交通协警,工作勤恳负责,并梦想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真正的交通警察。

  对于198万余元的索赔,李达说,同意进行赔偿,但自己家里没多少积蓄,他愿意按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赔偿。

  如何定罪分歧较大

  李达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刑法规定,该罪名量刑中若出现致人死亡情形,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该案交由温州市中院审理。

  李达及其辩护律师说,李达应属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说,李达平时能喝2至3瓶红酒,事发时只喝500ml。由于酒店离他家开车仅5分钟,熟悉路况,酒店没代驾,他才开车回家,并没有想撞他人的故意;其次,冲卡时,李达是怕受处罚影响工作,又因卡点离家就几十米,才侥幸冲卡;另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存在肇事车辆狂奔路程长,危及路人安全,出事后又毫不理会受害人,但李达都没存在类似情形。

  赵海峰家属代理律师说,李达醉驾存在放任危险后果发生的故意;他明知道有卡点,还冲卡并撞死人,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大,昨天庭审中,市中院邀请6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简短座谈会,请他们谈谈对本案审理的看法和意见。记者 胡荣恩 通讯员 钟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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