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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法院门口打前妻 旧案没结成又添新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7:4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姚克勤 通讯员李鸿光报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时,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但有些人狭路相逢时会变得无法冷静。一对离婚未满一年的夫妻因原案的执行事宜,被法院执行庭传唤谈话后,双双离开法院。在法院门口,前夫竟动手殴打前妻,又引出了新的赔偿案。

  2009年5月,人到中年的赵楠(化名)与周华(化名)经法院判决离婚。2010年3月25日上午,双方因案件的执行事宜,被法院执行庭传唤谈话。谈话结束后,双方自行离开法院。但在法院不远处,赵楠追问前妻周华欠款事宜,周华否认,赵楠打了她一个耳光。周华被救护车送至医院就诊,花费救护车车费30元及救护车上急救医疗费143元。

  之后,周华持警方出具的验伤通知书,在区中心医院就诊,诊断结论为左面部软组织挫伤。当日,中心医院医生建议转院诊疗,用去医疗费700余元。2010年11月,周华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楠赔偿医疗费。

  赵楠说,当时因为前妻周华提出尚欠6万元未还,他欲拦下她交涉,结果周华却呼叫救命,自己一时火气大,抬手打了她一记耳光。在事后警察调解中,他曾通过子女向前妻表示,愿支付医疗费,但救护车上的医疗费,还有部分医疗费、交通费不认可。

  静安法院剔除部分不合理交通费用外,判决赵楠赔偿前妻886.5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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