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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华新商场称王称霸 “黑老大”陈三春获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8:0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涉黑案件:首要分子陈三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案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罚。

  亿元本金投放高利贷

  为牟取暴利,陈三春纠结陈铭伟等人,以个人名义,先后多次向多家单位和个人,发放高利贷本金共计1.4亿余元,已收回本息1.7亿余元,仍索要本息3.9亿余元。为索取这些利滚利的高息贷款,陈三春指使手下陈铭伟等人,用尽了手段。他们多次冲砸欠债公司的办公室、驱散员工、喷漆等,对欠债个人威胁、恐吓,以此威逼对方偿还高利贷。

  黑势力曾称霸华新商场

  2002年6月下旬,陈三春等人购得南京市华新大厦负一楼926平方米的产权。南京一公司先期在此承租经营樱花园湘菜馆。为尽快赶走租约未满的湘菜馆,陈三春、尹四平带领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恐吓餐馆经理、冲砸餐馆,要求湘菜馆搬出,导致该湘菜馆关闭,员工失业,并造成5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此外,自2002年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陈三春在经营商业用房过程中,纠集陈铭伟、尹四平、王家川等人,多次采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驱赶在南京市华新商场负一楼、江苏夫子庙购物中心经营的承租户,擅自强行拆除华新商场一、二楼柜台,使得在此经营的承租户或被迫接受陈三春的条件得以继续经营,或被迫放弃经营!

  渐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积累大量资金之后,陈三春又纠集陈铭伟、尹四平、陈朝晖、周健、刘渝建、于岚、王家川、桂岚、王进、申永虎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经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组织他人上访请愿干扰司法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干扰了司法活动,损害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了社会稳定,在区域内造成了恶劣影响。

  违法分子竟有“组织补助”

  在该组织中,陈三春系首要分子,负责组织、策划、指挥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用非法获取的资金向成员发放报酬,为因违法被处理的成员发放补助、疏通关系;陈铭伟、陈朝晖、于岚参与高利贷的具体发放,并伙同尹四平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索债;周健、刘渝建充当“法律顾问”,负责疏通关系,编造上访材料,为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出谋划策;王家川负责管理陈三春名下的房产,伪造相关证件;桂岚、王进、申永虎听命于尹四平,采取暴力、威胁手段索债。

  “黑老大”一审领刑13年

  经过庭审,法院均查明了上述犯罪事实,还查明了其他一些违法行为。综上,法院认定陈三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其他各名被告人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根据在此组织中分工不同,分别获罪。

  最终,法院认定陈三春五项罪名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188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罚。

  作者: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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