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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催生百亿级“巨无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9:0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到目前为止,东莞还没有一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为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12年,东莞能拥有15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100亿元,超百亿元的企业达3家以上。

  得分80分以上可被纳入培育范围

  《方案》提出,要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优势明显、带动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力争到2012年,有15家企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100亿元,超百亿元的企业达3家以上。

  《方案》设定了一套评分指标,包括经济规模、企业发展能力、企业领军人物等,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的企业才被纳入培育的范围。

  例如经济规模,按到2012年前(含2012年,下同)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和超100亿元两个目标档次,分别设立入选标准。纳入超50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要求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纳入超100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要求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

  发展能力方面,则要有一批新建、扩建的重大项目或联合重组对象作为支撑。按照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实施规划),纳入超50亿元培育范围企业的重大项目或重组对象在2012年前可新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纳入超100亿元培育范围企业的重大项目或重组对象在2012年前可新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

  大企业若达到目标将连续奖励3年

  《方案》明确,对纳入培育范围并达到目标的大企业从2010年起,实行连续3年的上规模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新项目和扩大再生产。大企业发展的建设用地指标也将优先得到保证。纳入超50亿元和超100亿元培育范围的现有企业,在2012年前,从其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超过50亿元、100亿元,且地方税收贡献分别超过2500万元、5000万元的年度开始给予奖励。

  纳入超50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超50亿元目标,且地方税收贡献超2500万元的,奖励金额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部分的50%核定;若纳入超50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达到超50亿元目标后再次达到超100亿元目标的,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超100亿元目标,且地方税收贡献超5000万元的年度起,其奖励金额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部分的70%核定。

  纳入超100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超100亿元目标,且地方税收贡献超5000万元的,奖励金额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部分的70%核定。

  市财政还将奖励大企业经营者。在2012年前,对达到培育目标的大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市政府公开表彰,并从达标年度起给予连续3年的奖励。对达到超50亿元目标的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奖励金额按照其当年应缴个人所得税的50%核定;对达到超100亿元培育目标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奖励金额按照其当年应缴个人所得税的100%核定———这相当于免缴个人当年全部所得税。

  此外,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当年开始,市教育局连续3年每年分别安排10个、20个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学位(含起始学位和插班学位),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使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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