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新闻战线“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云南省广电局、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省记协近日向社会公布虚假报道举报电话。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发现本省媒体刊播虚假报道的,可拨打举报电话,三部门将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一经核实确定为虚假报道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新闻单位的责任。各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虚假报道问题的,要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道歉,挽回不良影响。
通过新闻界的自律和社会化的监督网络,构筑防治虚假报道的“防火墙”,确保新闻报道客观真实,切实维护新闻真实性和媒体公信力,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举报电话
云南省广电局:0871-5385401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0871-4129428
云南省记协:871-4141426
本报记者 张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