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住星级酒店 乘飞机旅游 老赖遭遇“天降神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10:35  云南网

  

住星级酒店乘飞机旅游 老赖遭遇“天降神兵”

  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向华勇宣读拘留决定书

  2000余元的衣柜、近4000元的新沙发、3000余元的音响,还有刚刚拆下包装的5000余元的长虹彩电……这一切,华勇都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被“从天而降”的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逮了个正着。

  执行人员“从天而降”

  昨日,老赖华勇正在昆明市金实小区的家中和朋友聊天,门口还停放着一辆价值几十万元的轿车,悠然等待着装修工人前来安装卫生间的门,14时许,门铃响了,一副冰凉的手铐铐向了华勇。

  2010年,华勇因委托合同纠纷被五华区法院判决归还执行人50万元,在2010年6月还款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华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多次入住星级以上酒店及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还于2010年10月通过百事特贵宾通道乘坐飞机前往深圳。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当面指出其上述高档消费行为后,华勇先狡辩说是朋友借其身份证入住宾馆,被法院工作人员拆穿后,又狡辩说“已经是去年的事,记不清了”。现场有媒体记者询问:“你的这些行为都属于高消费,可是你还欠着人家的钱没还。”华勇则称,上述行为均属于“正常消费”。而对于前往深圳一事,华勇先说是去谈生意,为了挣钱还给执行人,几分钟后又称是去旅游。

  反复敷衍 尽显“老赖本色”

  在华勇的住处记者看到,70余平方米的房间内,装修还有些收尾工作未完成,墙上的鞋柜等家具只做完了一半,新拆封的家具包装还没来得及收拾。华勇称,这是自己租住的房子,房屋的装修都是房东此前做的,然而他却拿不出任何租赁凭证。对于新买的家具,华勇狡辩称没有发票,当现场有记者对电器价格产生怀疑时,华勇还轻松的开玩笑“你喜欢我现在就打电话喊人家给你送来一套”。

  在现场,执法人员搜出了一部三星手机和一部三星笔记本电脑,华勇称:“这些都是去年买的。”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华勇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华勇则反复敷衍“尽量在短期内凑给他”,在执法人员的一再确定下,他口中所谓的“短期”,一会儿是一年,一会儿又变成了三年。

  “限高令”效果初显

  昨日,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华勇住处共查获了价值20000余元的电器及家具,而华勇则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下达了拘留15日的拘留决定书。

  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柴祖芳介绍,下一步五华区法院除了督促华勇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外,还将对华勇个人财产进行清查,并确定是否进一步处罚。据了解,五华区法院“限高令”一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个人信息每天都会在昆明许多酒店、写字楼等地的传媒平台上播出,机场出港大厅的大屏幕上,老赖的信息也会被滚动播出。同时,相关部门还采取了联动机制,老赖活动的空间被大大压缩。在此多重压力下,已有老赖主动联系法院作出了分期付款的承诺。

  举报老赖有奖励

  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并于2010年10月10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对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确定了高消费行为的限制。随后五华区法院向有关联动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布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及举报监督电话0871-4104074,请市民举报,法院一旦查实被执行人有高消费行为,立即对其采取相应的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并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据了解,被限制的高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和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和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购买高额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记者 姜燕萍(云南法制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