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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金不能跟着市场“被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13:03  新闻晚报

  □记者 冯兰蔺

  晚报讯 昨日,备受关注的沪版公租房实施细则公布。其中明确,公租房租金应略低于市场租金。不过数据显示,目前本市户籍居民选择租房比例有所上升,直接催涨租金。对此,在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民建市委将提交的 “完善本市住房租赁体系”党派提案观点鲜明:政府主导的公租房租金价格,应成为租房市场的“标杆”,遏制哄抬租金现象。

  数据显示:目前,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比例大体为2:1,外来人口总数近700万人。这700万人中,尤其是外籍来沪人员,大多选择租赁房屋。

  令人欣喜的是,沪版“有其屋”向“有其居”转变,昨日备受关注的本市公租房实施细则公布。其中明确,公租房租金应略低于市场租金。

  “公租房租金跟着市场跑,一旦租房市场大热,哄抬租金将不可避免,那公租房价格无异于‘被涨’。 ”民建市委调研部副部长陈海林表示,公租房的租金价格应成为“标杆”,发挥引领作用。不过,要达到上述目标,目前本市的租房体系尚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租赁房占比太低,无法体现政府对住房需求的宏观引导和基本保障功能。在住房供应市场化以后,除原有的老公房外,几乎没有新增的用于租赁的公益性住房,大量的保障性住房,如经适房主要用于出售。此外,政府的住房补贴、个人公积金、各种银行、保险产品,无法直接用于住房租赁。

  要解决上述问题,民建市委的这份党派提案建议,必须增大政府主导的公租房数量,适度建立不同人群的梯度租房体系。已经建造而尚未出售和即将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应大部分用于出租,并建立规范的示范性租赁房源信息平台。在公民诚信体系内应建立住房租赁市场诚信记录子系统。“一旦发生哄抬租金,房屋出租方和市场中介将被记入‘黑名单’。 ”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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