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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停车邻居起争执持斧子砍断对方手
被告人丁长山因停车问题与被害人张新利发生争吵,后丁长山回家取来斧子,用斧子将张右腕部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长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时间:.1月7日11时40分
开庭地点:通州法院
(本栏目信息如有变动,以法院开庭公告为准)
整理/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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