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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女友前男友因敲诈罪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14:53  法制晚报

  勒索女友前男友因敲诈罪受审

  本报讯(记者洪雪通讯员李倩)22岁男子刘海旺苦于手头没钱,偶然得知女友与其前男友曾发生亲密接触,便通过电话威胁恐吓对方给付三万余元“补偿费”否则将杀其全家,后发现对方并无给付能力时,该男子主动提供高利贷公司电话。记者今天获悉,昨天刘海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房山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10年10月,刘海旺与女友小彤在一次争吵中得知女友与其前男友小刚曾发生亲密关系,感觉手头紧的刘海旺就想到找小刚弄点钱花。

  从女友手机中找到小刚电话号码后,刘海旺向小刚索要33000元,并威胁称“不给杀你全家”。小刚表示无力支付,刘海旺便找来放贷公司电话,让小刚借钱给他。

  同年10月26日,刘海旺再次向小刚勒索,小刚答应给钱。第二天中午,刘海旺按约定取钱时,被小刚及其表哥制伏,后报警。该案未当庭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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