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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采用两种方式鼓励社会车辆从事出租车运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0:55  亚心网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王晶晶)对于此次发布的增加出租车运力可以由“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从事出租车运营”政策,新疆旅游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政府部门会选择一到两家公司对营运证进行管理,我们公司入围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有关方面表示,此次增加运力主要考虑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新增经营使用权不流通,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新增加入出租车行业的社会车辆,是以公司收购车辆或采取挂靠两种方式经营。目前,乌市用这两种方式经营的出租车数量并不多。收购车辆后,变身为“出租车司机”的原社会车辆车主,就要按照公司的要求,每月缴纳承包金给公司。而挂靠的方式,则是车辆所有权属个人所有,挂靠在某一公司缴纳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才能经营。

  “政府鼓励各族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运营,估计社会上很多人还是愿意以挂靠的方式加入到出租车运营队伍中来。对于这一方式的具体运作方法,新成立的‘乌鲁木齐市增加出租车运力领导小组’将很快发布有关信息。”新疆旅游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乌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长,但出租车数量10年来未增加,供需矛盾突出。为有效缓解这一矛盾,今后乌市将根据市场需求,分期分批有序投放出租车,增加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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