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监狱罪犯暴动越狱 监狱长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1:51  金羊网-新快报

  法院认定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主要领导人玩忽职守

  据新华社电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因犯玩忽职守罪,5日下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福蒙等另外4名同案被告人也因失职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暴动越狱案,4名正在监狱服刑的重刑犯杀死狱警后越狱潜逃。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10月,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重刑服刑罪犯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高博经过长时间预谋和准备,利用这个监狱存在的管理漏洞,准备了作案工具。2009年10月17日,4名罪犯集体越狱脱逃。脱逃后又实施了抢劫、绑架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

  一审法院认为,在此重大监管安全事故中,张和平身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监管改造第一责任人,在履行监狱长职责过程中,未尽到监狱长监督落实的职责,监管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对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督察落实不到位,致使监狱长期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监管安全隐患和漏洞。最终导致了4名重刑犯绑架、杀害民警后集体越狱脱逃的重大监管安全事故。张和平作为监狱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指挥,从接到罪犯越狱脱逃的电话报告后,在到达监狱长达40分钟的时间内以及到达现场后,没有按照《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总指挥职责,没有及时报警和组织监狱民警进行追捕,致使4名罪犯在越狱后又实施了抢劫、绑架人质多起严重暴力犯罪。

  一审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和平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福蒙和田国君均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军和刘文志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