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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策培育百亿元大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1:52  金羊网-新快报

  东莞无缘2009年度广东最大100家企业名单

  新快报讯 记者 田晓霞 通讯员 袁燕玲 报道“2009年度广东最大100家企业名单”中,东莞企业零上榜,这一尴尬局面或许会在2012年扭转。近日,《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明确提出了东莞市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有15家企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100亿元,超百亿元的企业达3家以上。记者获悉,被纳入培育范围的大企业,将在企业用地等九大方面享受相关政策扶持。为保证评选出的大企业科学合理,《方案》还制定了企业入围的评分标准。

  企业地税同比增100万奖70万元

  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100亿元,超百亿元的企业”是本次《方案》培育和发展的目标。而目前,东莞市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仅有5家;主营业务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有17家。《方案》对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明确了9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操作细则。其中,对鼓励现有企业和新引进的大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连续3年的上规模奖励。对纳入超百亿元培育范围的企业,当满足“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超100亿元目标,并且地方税收贡献超过5000万元”两个条件,奖励金额将按照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部分的70%核对。“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则可以奖励70万元。”

  而对新引进企业的奖励力度也不小。对于在2012年前,其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超过50亿元、100亿元,且地方税收贡献分别超过25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金额分别按企业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部分的60%、80%核定。”如果新引进企业主营业务超过100亿元,其地方税收贡献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则可获得80%的奖励。这意味着对地税的贡献增长越多,其享受的奖励优惠则越大。

  企业老总最高可享受个税全免

  为激励更多的企业家尽心尽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方案》对企业的总经理、董事长给予公开表彰和“真金白银”的奖励,且奖励力度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超5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方案》规定,对其的奖励金额按照其当年应缴个人所得税的50%核定。“比如,满足条件的企业,其总经理和董事长当年个人所得税为100万元,则可以获得50万元的奖励,相当于减免了一半的个人所得税。”

  而对“达到超100亿元培育目标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奖励金额按照其当年应缴个人所得税的100%核定”。这意味着该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当年个人所得税全部免除。

  百亿元企业有20个优质学位

  企业被纳入培育和发展对象的企业,不仅企业的总经理和董事长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员工也可享实惠。

  据悉,对于那些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从当年开始,市教育局连续3年每年分别安排10个、20个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学位,而且这些学位包括了插班生和起始学位,由企业根据员工子女入学需求的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此外,被纳入培育范围的大企业还将在“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企业年度考核、工业用地保障等方面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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