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新办法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巧艳 报道 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珠海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协议书,正式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新办法,解决城乡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贷款难的问题。
《办法》规定,属于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下。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每个项目贷款额度可放宽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属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的,按照就业人数每人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贷款支持,但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和房产抵押的,按每招用1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给予2万元至3万元的贷款支持,但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提供公务员个人信用担保的,每招用1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
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持有关资料向管辖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其中:属于个人申请贷款的,向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的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属于企业(包括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申请贷款的,向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的劳动管理所或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据悉,对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本市其他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展期不贴息)。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洗衣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清洁卫生、残疾人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种养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