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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补贴 老人这样申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2: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 去年10月1日,我省提高了高龄补贴的标准,但以何种形式发放补贴成了老人最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从省老龄委获悉,高龄补贴的发放,原则上按人逐月发放。

  哪些人可享高龄补贴

  按照《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

  高龄补贴标准是咋样的

  年满80-8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该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高龄补贴咋发放

  原则上按人逐月发放。各县(市、区)老龄、财政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为80-89周岁年龄段的老年人办理银行卡(农合卡)。个别地方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政府代为发放;90-99周岁年龄段的高龄补贴,原则上可由县(市、区)老龄部门上门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贴,由老龄部门上门发放。

  如何申报高龄补贴

  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 件(三份)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核实情况并出具初审评议,同时在辖区内张榜公布7日。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

  街办(乡、镇政府)接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审核无误后,报县(市、区)老龄部门审批。对无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须出具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县(市、区)老龄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并统一登记造册,报上一级老龄部门审核备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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