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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敲诈偷窥妻子者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3: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穆奕 通讯员赵一晓)妻子如厕遭人偷窥两次,孙某锁定偷窥者后,向其索要精神补偿金5000元。昨天,孙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孙某今年25岁,自内蒙古自治区来京务工,租住在海淀区一出租房。去年8月7日,孙某的妻子半夜出去上公共厕所,回来惊魂未定,对孙某说有人趴在公共厕所墙头往里偷看,且注意到偷看的人是住在附近的王某。孙某听了非常气愤。

  两天后,孙某妻子出去上厕所回来说又被王某偷看了。孙某难抑心中怒火,找到王某并打了其几个耳光。数日后,孙某再次找到王某,向其要5000元精神补偿金,并称“如果不给钱就说出去寒碜你”。王某害怕事情败露,便给了孙某5000元,但整晚都觉得给钱太冤,便于次日清晨报警。孙某随即被警方抓获,王某也因偷窥女厕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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