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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调查”难治“被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3:4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殷国安(市民)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公务员郭元荣,疑因举报领导被关进精神病院14年,于4日被接回家。竹溪县委宣传部一位俞姓副部长5日表示,郭元荣因精神病被送进精神病院是“铁打的事实”,公安部门将其送到精神病院“程序合法”,不是打击报复。(1月6日东方网)

  对于触犯刑法的精神病人强制收治问题,公安部有明确的程序规定: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精神病院才可以接收;所收治的必须是法定对象,对没有触犯刑法的普通精神病人,一律不得接收。

  可当年将郭元荣送入精神病院,公安机关虽然同意,但举报建设局某位领导,甚至说过高层领导坏话,难道这就触犯了刑法吗?即便触犯了法律也应由法院认定而非公安机关。据俞副部长说,县委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但是竹溪县的官员和公安局、建设局、精神病院正是关押郭元荣的主谋和执行者,现在还由他们去调查,自己调查自己能查出个啥?

  别指望竹溪县“自我调查”关上郭元荣案的大门,他们的调查很可能是“单向”的:只寻找收治郭元荣有理的那些证据。因此,我们需要第三方调查,并应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志愿者参加。而竹溪县的官员是当事人、责任人,只能是被调查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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