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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越狱案”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8:42  新安传媒网

  据新华社电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和平因犯玩忽职守罪,5日下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徐福蒙等另外4名同案被告人也因失职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暴动越狱案,4名正在监狱服刑的重刑犯杀死狱警后越狱潜逃。一审法院认为,在此重大监管安全事故中,张和平未尽到监狱长监督落实的职责,监管安全工作流于形式,对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督察落实不到位,致使监狱长期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监管安全隐患和漏洞。最终导致了4名重刑犯绑架、杀害民警后集体越狱脱逃的重大监管安全事故。张和平作为监狱处置狱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指挥,从接到罪犯越狱脱逃的电话报告后,在到达监狱长达40分钟的时间内以及到达现场后,没有及时报警和组织监狱民警进行追捕,致使4名罪犯在越狱后又实施了抢劫、绑架人质多起严重暴力犯罪。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和平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同时,该监狱三监区原分队长徐福蒙和监狱警卫队工作人员田国君均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监狱三监区原监区长王军及民警刘文志也被判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原监狱长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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