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包括“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1月4日在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发布后,引起了市民和网友的新一轮围观,不少网友和市民下载该名单并展开自发审查。有网友在深圳本地论坛上贴出从终审合格名单中挑出的60多个“特别案例”供人围观,更有网友直接发帖称名单中的某申请者×××有收入和资产造假嫌疑。
记者对网友的帖子内容进行归类,总结出四类“特别”申请者。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相关人士表示,今日会发布文字说明,解答目前终审名单中出现的种种疑问。
第一类
年入数千元却开超10万元小车
SL1010011000041号申请者2008年年收入2500元、2009年年收入3920元,但该申请家庭拥有丰田牌汽车1辆,注册车价14.18万元,购买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同时还有总价约16万元的存款、理财产品、证券和商业保险。年收入才两三千元,怎么养车?怎么炒股?怎么买保险?
SL2080021000012号申请者2009年年收入不到2万元,存款不足5万元,却在2010年11月23日购买骊威牌汽车1辆,该申请者如何买得起10余万元的车?
诸如此类收入和资产与购买车辆注册价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不少,飞度、思域、别克等高于10万元或20万元的车型也是不少申请者的座驾,但这些申请者往往是“没收入”或“低收入”者。
第二类
零收入、零资产的申购者
终审合格者名单中有很多申请者的财产信息显示“零资产和负资产”。记者粗略统计发现,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在1000元以下的终审合格者有560余名。而2009年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申请者约100名;1万元以下的申请者约1300名,即平均每月收入不到900元,而201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
其中,0元年收入的有92名,1000元的有3名,1万元年收入的有49名,“收入不仅很低,数字上也太有‘0’了。”一名网友对数字进行排序后说。
此外,有些申请合格者存款不多但股票市值多,代步工具体面,年收入要么无限低,要么无限接近资格审查线。
深圳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表示,如果申请者真是零资产、负资产,肯定买不起保障性住房,这些人应该去民政部门申请特困户救济。
第三类
从复审到终审被查出资产不一致的人
不少申请者在复审和终审时财产有很大出入,最高者终审时财产比复审时高33万元,网友“九筒老大”为此发帖《保障房造假、隐瞒资产排行榜》。
SL1030061000048号申请者2008年和2009年年收入均不足7000元,但其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存款及理财产品和证券总市值加起来超过50万元,终审时总资产比复审时的约16.7万元高近33万元。“这是否意味着该申请者有隐瞒资产的行为?”网友问。此外,2010年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中明确表示,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资产总和计算),为何这名总资产超过50万元的申请者在其“终审结论”中依然合格?
而此次终审时资产比复审时高出10万元以上的申请者至少超过100名。
第四类
住豪宅或保障房的申请者
在众多终审合格者中还有不少申请者的居住地址是保障性住房或均价不菲的“豪宅”。
深圳本地媒体爆出的1元转让90万股权的印厂老总王忠华目前居住地址为长城盛世小区,该小区为福田高档住宅小区,不过,当事人的说法是“借住朋友的房子”。
此外,还有10余户申请者住在均价超过2.4万元、两房月租超过3000元的竹盛花园小区。
“是不是住在豪宅的申请者都有富亲戚?亲戚们都愿意无偿提供房子给他们而不要租金?既然人家借你豪宅住,为何还要申请保障房?”市民张先生说,是否借住豪宅,政府应该认真调查一下。
有申请者现居住在“桃源村”、“金地名津”等保障性住房小区,而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
对话深圳住房保障制度参与制订者、深圳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
申请者作假成本太低各级政府把关不严
保障房终审合格名单和其财产收入状况的公布引发了各界对保障房申请各种乱象的关注。为何会出现年收入4000元却开着丰田车的终审合格者?为何会出现住豪宅、零资产或企业老总申请者?他们为何能通过审核?
记者昨日独家专访了全程参与深圳保障性住房各项制度起草和制订的研究学者、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陈蔼贫。在目前官员慎言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形势下,陈蔼贫是最为接近保障性住房主管政府部门的研究学者之一。
为何保障房申请乱象频生?
原因一 保障房存在巨大牟利空间
陈蔼贫:深圳的保障房是一个开放的市场,申购成功5年后可以买卖,这就存在一个巨大的盈利和牟利空间,即使有“九查九核”制度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也不能杜绝部分申请者削尖脑袋往里钻。香港这方面就比较好,它的保障房是一个封闭的市场,保障房不会流向市场,申请者无其他利益可图。
原因二
审核人员不足行政能力有限
陈蔼贫:负责保障房审查工作的社区工作站光写在纸上的职责就有158项,基层工作站的职责过多,很难兼顾保障房审查工作。深圳各区建设局房管科管住房保障的,人最少的盐田区只有1.5个人负责全区的住房保障房申请受理。深圳全市55个街道办,600多个社区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真正做这个工作的往往是0.5—1个人,一个区里真正管房改和住房保障的也就2—3人,全市负责住房保障的工作人员应该不超过1000人。在香港,一个房屋署就有8000名工作人员,我认识的一个香港居民申请了8个月才有回复。
街道工作人员包括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也有限。深圳的保障房申请要求只规定多少资产线以上的不可以申请保障房,但没说低于多少资产的不能买,这就出现了“零资产”和“负资产”的状况。2007年我们曾出过一个政策,说廉租房租户不能申购经适房,但廉租房租户就说这是剥夺了穷人买房的权利,是违法的,最后的结果就是申请没有底线。而评估一个家庭是零资产还是负资产很难,是穷人还是富人也很难界定,这些都需要证据,基层受理人员在专业方面受到制约。
原因三
政府问责机制不够严
陈蔼贫:深圳市、区、街道几级政府问责机制不够严厉。问责制度本身需要证据才能进行处罚。媒体报道说一个家庭有4辆车,如果这4辆车都是二手车,都是1万元买的,都是做营运的,营运的收入又不好,还处于破产边缘。或者申请者有一家公司,但经营不好,欠了很多钱,这些都会体现为零资产或负资产。类似这样的问题,街道在审核处理时没有标准,很难弄,而且在对官员进行问责时也没有标准,他到底是负责还是不负责呢?很难界定。
原因四
申请者作假成本太低
陈蔼贫:目前深圳保障性住房制度及时修正性不够。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办法都是2007年出台的,到现在都没有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调整。
此外,我们现在整个社会的犯罪成本太低。在保障性住房条例之外,我们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条例都没有处罚权,目前只能采用补救方式,比如对作假者公告公布,但在深圳乃至我国,公告对个人的影响有限,而在国外,所有人都对不诚信的案底非常看重,因为这个对他之后的教育、就业、贷款都有影响,成本非常之高。
深圳的作假者一旦被发现,成本一是一定年限内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二是以后银行贷款可能受影响,而且如果没有进入银行的黑名单则连贷款的影响也没有。犯罪成本很低,导致部分人觉得申请保障房时作假没什么。
原因五
各级政府有过失行为
陈蔼贫:各级政府一定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出现问题,政府是有过失的。但这个我觉得是可以解决的,可以通过督察室、纪检委行政处理的方式来加强问责。
我一直在建议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思我们的政策,反思我们的做法。政府给老百姓建房子分配给老百姓,招来的是什么?不是掌声和鲜花,而是唾沫和拳头。保障房如果做不好,就说明政府能力很低。为什么不能把它做好,这取决于政府要花多大力气来做这个事情。
如何让保障房申请实现公平透明?
像惩治醉驾一样力惩作假者
陈蔼贫:我建议保障房住房条例加上8个字:诚信申报、事后核查。事后核查要加大对造假行为的打击,集中政府现有的行政力量打击一批人,而不是所有人。比如每次抽查5%,动用公安、民政的力量,几个部门一起执法,一查到底,核查所有环节。
我曾提请全国人大和深圳市立法机构,要进行保障性住房的事后核查、抽查并严查,逮到一个处罚一个,甚至可以坐牢,让作假者一次性倾家荡产,并且连带作假者和涉及作假的公职人员一起处罚,如果发现渎职行为一律开除公职。不光抽查,而且检查被举报者。
深圳只要有三五个案例,剩下的就都不敢了。就像打击酒驾,现在大家不敢酒驾,就是因为处罚严厉,因为会抓进去,会坐牢,公职人员还会被开除。
杜绝作假,一个是杜绝利益,二是加大作假成本,这两条做好,保障房工作就可以做好。
还需强调综合执法
陈蔼贫:深圳还要强调综合执法的问题,保障房申请和审核不是住建局一个局的事情,需要整个法律体系与之相配合。深圳不妨从这里在法制建设方面做个突破,公民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强制的、高压的、大棒的过程,在严厉打击下会形成这种意识。只要严格处罚,就能解决问题,就看政府愿不愿意花这个力气。
专题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曲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