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台北1月6日电(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邸继勇 程军祥)备受两岸关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6日宣布成立。6日上午,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换函通报了成员名单,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两会框架下正式成立。
2010年9月12日,ECFA正式生效。根据“框架协议”规定,双方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经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协商: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作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 委员会采双首席代表制,大陆方首席代表为海协会特邀顾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代表包括商务部、国台办、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的海协会理事、专家。台湾方面首席代表为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梁国新。双方同意,未来可视议题需要调整和增补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