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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广告以后或被禁止。新民网记者朱正炎 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4.8米层高,买一层得两层”这样的在2010年司空见惯的广告宣传或将在今年绝迹。在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明确禁止出现“明示或者暗示可以进行内部插层等改造内容”。
记者在市工商局网站上看到,此次《草案》相较先前规定新增的内容显然针对2010年楼市出现的一些新现象。
其中就包括对颇为流行“买一层送一层”、“买一层得两层”的LOFT之类大挑高的产品,在广告中禁止出现“含有违反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批准要求,明示或者暗示可以进行内部插层等改造内容”。
而一些境外楼盘的宣传广告也是该《草案》的重点新增部分。如在推销境外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应当标注忠告语“购买境外房地产项目有风险,购房者应当事先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购房政策”。同时禁止出现“含有购买境外房地产可移民或者取得居住权等承诺内容。”
一位供职于沪上主流媒体地产专刊的业内人士向新民网记者表示,这份草案可以说是有备而来。“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那些内部插层的产品,可能会越来越少。”
她告诉记者,一旦在广告中进行了限制,就意味着无法宣传推广,这对一种产品来说冲击是巨大的。“但也不是说高层高的项目就会绝迹,估计会有新类型的产品随之出现。”
但这位人士同时指出,其实在房地产广告方面工商查处一直较为严格。而软文仍是目前房地产项目宣传中监管比较薄弱的“灰色地带”,也是不少虚假信息的“重灾区”。据她所知,在该领域尚无明确的管理条例。(新民网记者 朱正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