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泰安市警方在其直属交警二中队和岱宗坊派出所举行民警与媒体见面会。遇难的交警直属二大队科员齐洪海25岁的女儿及齐洪海生前同事、领导向媒体记者讲述了齐洪海生平。
泰安市交警直属二中队中队长马洪向记者简要介绍了该队民警参与追堵“1·4”枪击案嫌犯的过程。
马洪说,1月4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他迅速将任务下达给下属3名中队长。齐洪海等人是在接到中队指令后,上路参与堵截的。马洪说,当时指挥中心的指令已经明确,嫌犯持有枪支。而他在下达任务时的指令是“密切监控,防止逃窜,发现(嫌疑)车辆及时报告。”
马洪说,按照正常配备,泰安市交警的单警装备除了武装带,主要配有催泪瓦斯、伸缩警棍、手铐以及强光手电,并无枪支配备,而民警在日常上岗工作中,防弹衣也并非上岗的必需装备。他说,1999年,泰安市交警部门曾经是山东全省第一家实现交、巡警合一的机构,那时泰安交警就曾治安、交通双重执法。但在2009年又因交、巡脱钩而退出对治安案件的管理工作。
交警殉职、受伤的情况表明,“1·4”枪击案发生后,交警直属二中队的参战干警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已经从指令的“密切监控、发现车辆及时报告”上升到直接对刘氏兄弟进行追击阻截,一些网民在评价事件时,除了对参展警员的赞许,也提出了“缺少必要装备、主司交通执法的交警为何贸然参战”的疑问。
对此,马洪回应南都记者说,“事情发生得太急了,根本来不及反应,防弹衣不可能天天穿在身上。”并指出,民警表现英勇皆因平时训练有素,出于本能,参与围堵的交警才直接与刘氏兄弟短兵相接。
南都记者 纪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