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银川1月7日消息(记者许新霞)今天上午召开的宁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宁夏2010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42件获得全国性奖项的原创文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根据《宁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文化作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10]16号)文件精神,会议决定,对电视系列报道《一元钱看病》等3件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的新闻出版类获奖作品、舞剧《月上贺兰》、长篇评书《话说马鸿逵》等11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文学艺术类获奖作品、《成长》等2件获得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的优秀作品、歌曲《心中有朵马兰花》等2件2010年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获奖作品、以及中国西北音乐节的8件获奖作品、央视媒体播出的16件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拟表彰奖励的作品(项目、个人)共49件,核定拟奖励金额合计为54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