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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否认住豪宅者通过保障房名单终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21:02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月7日电(“中国网事”记者 詹奕嘉)针对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房终审结果选择节假日期间公示、未完全公布申请者收入状况、涉嫌违反计生政策者通过审查、家住豪宅者仍上榜及已住保障房还申请成功等网络质疑意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7日下午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逐一回应,并承诺及时完善和纠正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线索进行核查和处理。

  保障房:网民因何疑问重重

  2010年最后一天,深圳市住建局公布《关于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及相关事项的通告》,称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对该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在住建局网站上公布终审合格家庭及单身居民名单。

  此前深圳保障房公布初审及复审结果时,“豪宅门”、“豪车门”、“零资产”、“公务员‘假冒’临时工”等事件均曾引发舆论质疑,终审公示同样引来大批网友“围观”。网友们对此次保障房终审公示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终审结果在2010年最后一天晚上“秘密”挂上官网,为期15天公示期中仅有9天是工作日;二是不公布合格者财产和收入信息,初审和复审中出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资产”内容无端消失,部分申请者的证券、期货、拥有车辆情况仍在审核评估就通过终审;三是部分通过申请者居住在香榭里花园、香山美树苑、擎天华庭、黄埔雅苑翠悠园等上好住宅小区;四是一些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人通过终审;五是终审名单中有很多申请人的“现居住地”已是保障性住房。

  网友郑渝川批评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户、豪宅申请户、已享受保障房的申请户二次申请等情况,是在该名单复审时就已经被媒体曝光过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对这些问题不作有效性释疑也不予更正,是对民意和媒体监督的蔑视。

  4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保障房“新版”终审名单。这份新名单不仅列出2008年、2009年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收入,而且还包括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证券市值、商业保险市值、房产、车辆等情况,并有50余名申请者的“终审结论”一栏从“同意购经济适用住房”变为“待定”。

  这并未终止网友的质疑和批评。网友盛晟说,在这份新名单中,仍有初审、复审中出现过的“住超过3万元/平方米豪宅者”,有17户所住小区二手房均价超过2.4万元/平方米,有申请者“现居住地”填的就是保障性住房,还有合格者年收入只有两三万元却买了小汽车。

  网友王毅说,如果住豪宅者最终能从三度审查的深圳保障房申请中获得通过,并最终拿到一套保障房,那么“这是保障房制度设立以来最大的耻辱。”

  住建局回应并期待进一步的阳光监督

  对网友们提出的质疑,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向“中国网事”记者发来《关于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进行了逐条回应。

  深圳市住建局首先否认从节假日期间开始公示有“回避监督的意识”,并解释称其初衷为“在年内尽快落实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于是在完成数据汇总的第二天(即2010年12月31日)就开始公示,目的是为了让终审的初步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深圳市住建局坦言“此举确实考虑欠周到,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对于终审结果最初不公布合格者收入状况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回应说,截至2010年12月30日,仍未收到大部分异地证券结算公司的数据,700余辆车未完成价值评估,所以31日公示中未公布资产状况。4日下午,住建局已将申请家庭目前已有的资产情况予以公示,但此数据仍未包括异地结算证券、理财数据和车辆价值,这两项数据仍在跟进处理。

  针对网友最为关注的“住豪宅者过终审”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强调,合格者要求不能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设用地,“目前的证据和材料显示,申请人住宅均为借住”。深圳市住建局承诺,对于举报的有线索证明申请家庭拥有任何形式房产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记录和核查,“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深圳市住建局还表示,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者均不符合申请条件,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对相关问题审核出具计生证明,但并未发现有计生违规行为而不符合申请条件,“如果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举报和线索,我们将重点核实,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关于部分住在保障房的申请者通过终审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回应说,目前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如果成功申请,需在签订协议前退出目前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建局强调,该局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明显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的申请行为将分别处以依法驳回申请、取消轮候资格,罚款等处罚,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深圳市住建局还向“中国网事”记者透露,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全程参与,使深圳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接受社会舆论的阳光监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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