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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问:我和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半年前,合同到期,我仍在工作,但单位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上个月单位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单位是否应当给我补偿?
民博律师事务所王天明律师答:劳动合同期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应当负法律责任。既然存在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单位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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