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上海市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就本市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
会议提出,要以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为契机,努力形成本市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的“四个机制”,即职工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劳资双方利益的协调机制、劳资双方企业发展成果的共享机制、劳资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化解机制。
市总工会还表示,为解决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力量薄弱、难以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的实际困难,工会将大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在非公有制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的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区域,以协商确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最低幅度、工资支付办法和工作时间等为重点。
市总工会还将针对不同规模和经营状况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职工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的企业和外商投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集体协商建制的主要对象,特别要推动世界500强在沪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