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争议法官周占春泄密案中两律师送惩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8日09:5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8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不慎未将毒品案检举人资料加上密封,致资料经律师阅卷后,流入毒犯手上,导致检举人生命安全受威胁。台北地检署7日依违反律师伦理规范,将影印检举人卷宗、并交付被告的两名律师李传侯、谢思贤,移送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议处。另周占春则被依泄密罪起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指出,李传侯、谢思违反律师伦理案,是台北地检署今年第一起律师惩戒案。检方认为,两人违反律师伦理规范。

  律师伦理规范第7条规定“律师应体认律师职务为公共职务,于执行职务时,应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第20条规定“律师应协助法院维持司法尊严及实现司法正义,并与司法机关共负法治责任。”

  台北地检署表示,两人明知律师应体认执行律师职务时,应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本案检举人愿出面检举毒犯,是冒着生命危险,尽公民责任,因此两名律师应斟酌当事人权益与公共利益之轻重,但两人显然是回护小利,而失大利。

  检方认为,两律师身为律师,不但未维护司法正义,反而将职务上获悉的信息,泄漏给犯罪者,除严重危害检举人的生命安全,也破坏检警查缉毒犯的努力。

  李传侯获悉此事后表示,本案因被告认罪,因此开庭前他没有细看卷证,不知道卷内有检举人资料,事后研究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将检举人资料交给被告。对于被检方移送惩戒,他很沉重但仍是会面对,他认为这是让自己有说明机会,他有信心会通过考验。

  被送惩戒的李传侯,过去也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曾经担任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及的台开内线交易案之公诉检察官。(中国台湾网 冯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