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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治理交通拥堵讨论稿出台 拟研究征收拥堵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9日01:15  大众网

  ■新快报记者 张亮 牟晓翼 通讯员 交通宣

  备受关注的“广州治堵”昨终有了新进展——《亚运后广州中心城区缓解交通拥堵方案(讨论稿)》(下称《方案》)出炉,包括“年内提高停车费”、“研究收取交通拥堵费”、“研究推行限禁外来车进城”等30剂药方,拟为“堵城”舒筋活络,力争5年内中心城区干道车速不低于25公里/小时。

  1 《方案》规定

  停车场分区域差别化收费

  去年12月,在市人大代表视察《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立法推进情况时,市交委曾透露,目前,市内的停车费指导价是400元/月,太低了。

  继上海,北京后,广州也将通过提高停车场收费的办法,来调控中心城区个体出行。

  《方案》规定:今年广州将着手调整全市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提高停车费用,并按照“区域差别化,时间差别化”的原则,将市区域划分三类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收费。对于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每天7:00—22:00实施阶梯性的停车价格。对于住宅停车、夜间停车及驻车换乘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交委已向市物价局提交了《新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市物价局正在进行成本审核。

  珠江新城先试点“预定车位”

  《方案》还将实现停车场动态信息的资源共享;在中心区周边的大型P+R停车场,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及P+R票务优统,提高中心区内公共交通分担率;以珠江新城为试点,建设应用停车位预定系统,提高停车效率,减少车辆“巡泊”造成的大量无效交通流。到2013年,实现全市50%以上的停车场动态信息资源共享,30%以上的停车场提供“车位预定服务”。

  专家观点

  收费标准要遵循市场规律

  ●王则楚(广东省政府参事)

  “停车场收费标准岂能说提高就提高?你还得看停车场的业主单位是属于什么性质。”王则楚表示,停车场的业主单位如果是政府部门,是公家,就更不应该随便提高,而应该无偿或低费用,向广大车主提供这种稀缺资源;如果是私人所有,也不能由政府随便说了算,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停车场收费不能以公谋私

  ●孟浩(广东省政协常委)

  对于停车场提高收费的问题,孟浩认为需警惕两点:

  一是收费能不能做到公私平等?“市交委的方案中只说提高中心城区用车成本,明显针对私家车的成分多一些。不少公务车只要悬挂有关标志,出入停车场全部免费,而私家车主则成了‘被收费’人群,何来公平可言?”

  二是切勿以公谋私。“现在的不少停车场都是承包给私营公司操作,政府一句‘要提高收费’,会不会直接让这些人受益匪浅?这笔多出来的费用去向能否也一并说明一下?”

  孟浩最后透露,自己到目前为止暂时没有提交省两会的提案,但并不代表自己没有意见。“我一直就想问一个问题:原来位于天河南二路的天河公交场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现在用作了交委的办公场所,而不是建一个大型停车场?”

  2 研究推行

  禁外地车进城 限大货车过境

  《方案》将借鉴广州亚运交通保障经验,为保障中心城区重点主干道或区域的道路顺畅,研究特殊区域、特定时段试行中心城区重点主干道或区域交通限行措施,研究推行禁止非本市籍机动车在市区行驶的措施。

  除禁外来车进城外,广州还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和扩大货车交通管制,分离过境交通,减少过境交通进入中心城区。2011-2012年重点解决分离环城高速过境交通,提高其承担城市内部交通功能的作用,从而缓解其他主干道交通压力。在目前货车交通管制范围的基础上,分步将环城快速路纳入市区货车交通管制范围。结合货运物流业的外迁进度,逐步收紧管制力度,引导过境车辆通过华快三期、北二环、东二环、东新以及即将开通的广明高速公路通行。

  3 择机实施

  借鉴洋经验 研收拥堵费

  借鉴新加坡和伦敦通过征收交通拥堵费调节车辆数量的经验,《方案》的另一剂药方是研究提出符合广州实际的调节交通拥堵费的时段、范围、定价基准和收费形式,对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择机实施。

  专家观点

  王则楚:收拥堵费不如限公务车

  “收取交通拥堵费,无论用何种形式,都是费时费力:是派员到场,在路口逐车收取呢?还是通过电子眼监控,事后将费用附加进车船税中呢?怎样收取、怎样监督,都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王则楚说,理想中的拥堵费收取,应该是像年票那样:如果你的车非要在高峰时段走交通拥堵路段,那么就要购买交通拥堵年票,没有这个年票的就不让走这条路。然而,这么做只是简化了收费步骤,如何监督还是个问题。

  “其实,广州市交通治堵最见效的办法就是限制公务车。目前,广州一直没有公开公务车的数量究竟是多少万辆,究竟是为什么?如果所有公务车都不上路,那么广州拥堵至少可以减少30%!”他表示,广州治堵,应该遵循中央有关加大公车改革力度的指示,而非一味想尽办法收取各种费用。

  孟 浩:收费与否应国务院决定

  “收取交通拥堵费,照我的理解,并非地方政府说了算,而是要由国务院批准,就算要收,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孟浩认为,最关键之处在于,政府要首先学会检讨。

  “我举两个例子,一是天河路,经常拥堵,要收拥堵费肯定是首选。但是我们反过来看,这条路方圆一公里范围内,有购书中心、体育中心……根本没必要过度集中,现在塞车,是不是规划的问题?”他说道,政府在收费之前,能否考虑一下自己的工作有没有做好?

  新闻链接

  据了解,上世纪70年代,新加坡在近600公顷的“控制区域”征收“交通拥挤费”。规定早高峰7:30到9:30,除了公共车辆、高载客率小汽车外,进入收费区的车辆需收费。在其他措施的配合下,这里高峰时的交通量下降了45%,平均车速从每小时18公里提高到每小时35公里。英国伦敦从2003年2月开始采取类似的措施,道路拥堵状况已降低30%。来源:新快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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