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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规定市民可以个人名义在境外直接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9日10: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温州1月9日消息 (浙江台记者徐彬弟)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温州民资终于有了合理合法“走出去”的通道。1月7日,《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正式发布,今后温州市民可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投资。据介绍,温州是国内首个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城市。

  温州市民可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投资,投资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投资者可通过在境外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但投资的必须是非金融企业。

  长期以来,温州的民间资金十分充裕,具有向境外投资的基础。实际上,温州市民在此之前通过亲戚、朋友和客户“曲线”在境外投资。此次允许个人在境外直接投资,有利于拓宽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引导民资合理合法“走出去”。民间资本通过正规渠道到境外投资,一方面决策部门可以掌握资金流向、数量,有利于维护温州个人在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温州试点个人直接境外投资试点,将为国家推进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累积经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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