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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当“法人”尚需等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9日13:06  法制晚报

  本月1日起 本市试行业主大会登记制度 望京西园三区等欲试水却被拒 市住建委表示——

  业主大会当“法人”尚需等细则

  本报讯(记者许云峰)作为第一批欲注册“法人”的业主大会,望京西园三区及新天第家园小区被市住建委告知“无法办理”。

  市住建委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细则,细则出台前,业主大会暂时不能进行登记。

  本月1日起,《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实施,其中规定“本市试行业主大会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北京的业主大会将具有法人资格,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开具发票,收取小区收益。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望京西园三区、新天第家园等小区业委会的高度关注。

  据望京西园三区业委会委员裴先生介绍:“我们正在与物业协商处理小区公共空间广告收益的事宜,正愁无‘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收取收益。”

  然而,当业委会成员们整理好相关材料,向住建委咨询如何完成登记时,却得到“细则未出台,暂无法登记办理”的答复。

  北京市业委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负责人李先生认为,此前很多小区的业主利益被开发商、物业侵占,若今后业主大会成为实体组织,业主就有望收回自己公共收益的经营管理权等。

  据他了解,近日来,陆续有四五家小区的业委会及业主,向其反映有意“登记成立业主大会”,但根据目前的情况,都无法注册。

  ●相关说法

  相关实施细则 年内肯定能出台

  北京市住建委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目前本市业主大会尚不能进行登记,须等相关细则出台后,才能具体实施。

  该工作人员解释,本月1日出台的《指导规则》将“业主大会登记制度”暂定为“试行”。《物权法》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中,都没有对“业主大会可申请法人资格登记”做出规定。目前,市住建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展开对具体细则的研究制定。

  今天上午,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余洋表示,《指导规则》的细则2011年内肯定能出台。

  哪个部门审核办理 成关键问题

  作为此次 《指导规则》及“试行业主大会登记”的专家组成员,中国社工协会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副总干事张大宪透露,从目前细则制定的进展来看,关键问题在于“业主大会登记”由哪个部门审核办理,程序如何走。

  这需要主管物业管理的住建委与主管社团组织的民政局协调。

  张大宪表示,近日,参与制定《指导规则》的住建委、民政局、社会办等相关部门还将就此事进行协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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