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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烟公约因无法可依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0:14  现代金报

  我国承诺从昨天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由于没有控烟立法,各大医院,吸烟者大有人在,

  无法可依 禁烟公约几成一纸空文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将在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有没有实行禁烟,实行情况如何?昨天,记者走访了多家医院,发现“腾云驾雾”者大有人在;说到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表示,到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禁烟说说容易,做起来何其难”!

  □记者 贺艳 摄影 张培坚

  现象 “腾云驾雾”者大有人在

  昨天下午1点半左右,记者来到鄞州人民医院。一进门诊大楼,就能看到“严禁吸烟”的标识。患者很多,人来人往,没发现有吸烟的人。 

  当记者来到急诊科候诊室时,一阵刺鼻的烟味迎面而来。环顾四周,原来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凳子上吸烟,烟雾袅袅上升。

  “这里是公共场所,是不能抽烟的,况且医院到处都有‘严禁吸烟’的标识。”记者上前问男子。

  听记者这么问,男子的脸“刷”地红了,连声说“对不起”:“烟瘾一上来,我就忘记这里不能抽烟了。下次肯定不抽了。”

  接着,记者来到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刚进医院大门,迎面就走过来一名吸烟男子,随风飘过的是一阵刺鼻的烟味。在宁波市李惠利医院,尽管“严禁吸烟”的标识很明显,但也还是有人在吸烟。

  医院 目前“禁烟”只能靠劝导

  在采访中,医疗卫生机构表示,目前只能靠劝导,“禁烟”道路任重道远。

  鄞州人民医院急诊室一名护士说,一般看到抽烟的患者或者家属,都会上前劝导,但听不听全凭对方,医院没有强制要求,患者以及家属一定不能在医院的公共场所吸烟。

  宁波妇女儿童医院院长姜智南告诉记者:“医院防保科专门在抓‘禁烟’的工作,主要也是劝导患者以及陪同的家属不要吸烟,因为没有针对吸烟者个人的相关法律,不能强制性要求对方禁烟。”

  说起禁烟,宁波妇女儿童医院一名保安一肚子心酸。“碰到素质高的烟民,劝说一下,他还很配合,要么把烟灭了,要么干脆到医院外面去抽;碰到素质不高的烟民,直接跟你吵起来了,可是医院有要求,不能破坏医患关系,所以这个时候,我们也只能自己先闭嘴。”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第18条规定:在医疗机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禁止吸烟。但是对吸烟个人的处罚没有规定。

  对于这一尴尬局面,宁波市卫生局爱卫办副主任孙峰也连声说“困难”:“‘禁烟’执行起来至所以这么难,是因为目前我国没有还没有无烟立法。”

  “不过,在医疗卫生机构‘禁烟’难归难,但工作还是在一步步开展。”孙峰介绍说,医务人员作为榜样,自身首先就要在诊疗场所严禁吸烟。宁波市卫生局规定:从2010年起,禁止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诊疗场所吸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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