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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价补贴1月20日前将发放给经营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1:21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王霞 通讯员 杨晨)1月20日前,凡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的业户将陆续收到2009年油价补贴。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向各地运管部门作出硬性规定,20日前,必须足额将补贴发放到经营者手中。

  此次发放油价补贴的范围为:截止2009年底,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09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2010年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内,2010年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座位数发放。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营运手续的车辆严禁发放。

  补贴标准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每个客位500元;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每个客位600元;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每个客位743元,城市公交每车1867元,出租车每车4276元。

  ? 新闻链接:

  新疆将对公交和出租车经营业户发放油价补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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