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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每年新增财力将主保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3:03  河北青年报

  ■逐年加大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行“一站式”服务、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超时默许等制度

  ■要在各市、县(市、区)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联合接访服务中心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2011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凝聚全省人民力量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共同奋斗。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民生财政,逐年加大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特别是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问冷暖、问疾苦,问需、问计、问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到条件最艰苦、矛盾最突出、社情最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要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及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设立便民窗口、便民热线、群众信箱等,要有计划地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与群众互动交流。大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推行“一站式”服务、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超时默许等制度。

  《意见》要求,从源头抓起,建立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包点包案制度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要在各市、县(市、区)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和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和企业建立群众工作室,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群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干部要注重在群众工作中锻炼自己,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提高本领。

  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推动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文/本报记者杨利军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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