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寇国莹) 1月8日21时24分,阜平县阜平镇发生一起爆炸,无人员伤亡。
记者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往阜平县事发地点。9日15时30分许,记者到达现场。警方并未对爆炸现场进行隔离和封锁,也未见警方在现场勘查。
事发地点位于城关派出所大院后侧的围墙处。围墙用大石块砌成,高约3米,紧贴着派出所办公楼的墙壁。围墙下面即为河滩空地,堆放着生活垃圾,靠近围墙的空地上散落着不少玻璃碎片。记者注意到,派出所办公楼的窗户玻璃已经进行了更换。
9日22时30分,阜平县委宣传部门给记者发来通报,确认了这一事件。
通报显示,1月8日晚9时24分,阜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阜平镇发生一起轻微爆炸案。经现场勘查,爆炸发生在城关派出所一楼西北角厕所西墙外侧,西墙外为河滩空地,爆炸造成外墙12厘米炸坑,相邻4个窗户玻璃被震碎,无其他人员及财产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