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15万“五七工”将实现老有所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6:1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呼和浩特1月9日电 (记者 贺勇)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出台政策,明确将原“五七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全区15万多名原“五七工”的老有所养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悉,“五七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些人员多数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过去,“五七工”没有劳动部门招工手续,既不属于城镇职工,又不属于农村居民,属于社会保障的“空白地带”。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可以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为: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自治区城镇户籍;1995年底以前工作满3年;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